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本埠消息 >> 正文

我市出台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新举措

2022-02-14 10:29:51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2月14日讯(记者 滕端钦)为维护企业用工稳定,保障经济平稳发展,近日,市人社局通过与企业座谈、走访重点企业、加强部门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客观分析我市企业用工的总体形势,在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龙头企业用工五条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出台了《福清市服务重点企业用工五条措施》,助推我市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这五条措施为:

——鼓励建立劳务协作基地。与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宁夏、重庆六省区市劳动力输出大县(市)签订劳务协作协议,依托当地政府人社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基地,鼓励企业派出工作人员入驻基地,长期点对点进行招聘,大力提高招聘成效。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六省区市劳务协作县(市)政府人社部门选定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当地务工人员有组织劳务协作输转。输转成效明显的,按相关标准给予奖励。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劳务协作县(市)开展有组织劳务协作,给予同标准奖励。

——支持鼓励工业园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支持鼓励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挂牌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给予每个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0万元开办补贴。

——做实做细企业招工服务。对经报备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输转六省区市劳务协作县(市)务工人员至我市重点企业的,采取“点对点”免费接送员工。

——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对定西籍务工人员首次来融稳定就业予以生活补贴,在福清同一家企业连续就业满6个月,给予每人1000元生活补贴。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