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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医保系统调试 过渡期间有新规

2021-10-11 11:08:53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0月11日讯( 记者 滕端钦)记者获悉,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福州市拟于近日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原医保信息系统已停用。由于系统端口对接、技术调试等原因,新平台上线初期运行不稳定、功能不完善,地方化改造需要一段时间过渡,部分医保服务暂无法开展。为此,近期可能存在参保单位和人员无法正常办事、医保业务未能按时办结、结算医疗费用有偏差、救助待遇支付不准确等情况。

为维护参保人员正当权益,福州市对相关业务的办理作出通知。其中,系统调试过渡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网办、掌办业务,包括“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福州市智能秒批”、自助一体机等有关医保服务。参保单位、个人网上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待系统地方化改造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业务。同时,实行医保业务“延期办”,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待新平台完善后,医保经办机构将进行集中补办。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急需办理医保业务的,实行“邮寄办”“邮件办”,可将申报材料通过挂号邮寄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收件后分类处理,系统无法处理的,待新平台完善后再进行集中补办。

关于医保基金征缴经办业务方面,参保人员因系统经办时间延迟、账目延迟、缴费时间延迟致待遇等待期延迟,从2021年10月起补缴医保及生育保险费的,其待遇等待期从2021年10月起计算。部分参保人员于2021年10月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在职转退休手续无法办理,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①保费被多征收的,退还医保及生育保费;②产生医疗费用的,按退休人员待遇给予补差;③退休待遇延后的,正常享受退休待遇并给予追补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个账划拨差额。

对无法及时减员停保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退还多收的医保及生育保险费。因死亡无法及时减员的退休人员,从死亡次月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

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因系统原因缴费延误的,在参保缴费后,因系统原因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可按规定享受正常医保待遇。

用人单位已连续三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系统切换后,确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在系统恢复后当月缴纳费用的,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转移接续人员或续保人员,因系统调试无法补缴三个月内医保及生育保费,导致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2021年9月新入学大学新生,因受系统调试影响延迟参保,已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可从2021年10月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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