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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 〈福州古厝 〉 序 》

2021-09-03 10:22:17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9月3日讯(记者 林文捷)9月1日,市委书记叶仁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小组第三十九次会议,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研究加强我市古厝保护利用等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福州古厝〉序》,深刻阐述了保护好古建筑、古文物的重大意义,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热爱文化、珍惜文化的深厚情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正确对待和处置好古建筑保护开发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科学保护传承。要坚持“原物保护、真实保护”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对确实需要修复的,要最大限度保留原貌,采用传统工艺、传统办法,切实把古建筑上的历史信息留存下来,努力做到“最小程度的干预”。要合理开发利用。要在全力做好保护的前提下,对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重点推进黄檗文化旅游园区、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一都状元特色文化街区、海口古镇等保护开发项目,让优秀传统文化保留下来、彰显出来,留住“乡愁”。要凝聚工作合力。市文旅局要强化对接协调、研究推进和跟踪督促,宣传、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分别落实资金保障、人员配备、技术指导、舆论宣传等工作,相关镇街要不折不扣抓好辖区古建筑等保护开发,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福清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誉,具有丰厚的历史积淀和璀璨的文化底蕴。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古厝保护工作,坚持按照“挖掘老城古厝记忆,传承历史文化;审慎甄别建筑,分类保护整治;合理活化利用,激活古厝活力”的三步走总体思路,制定了从摸排到修缮的工作流程机制,进一步强化片区改造中古厝保护工作,在“全域推进、分类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弘扬”的工作策略中,以突显玉融文化元素、留住文化根脉为主线,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我市还将加强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巡查,编制“一厝一策”保护图则,加大对古厝保护的宣传力度,探索古厝活化利用模式,有效发挥历史建筑的利用价值。

据悉,目前,全市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2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龙江桥、弥勒造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瑞云塔、黄阁重纶石坊、福清少林院遗址、天宝陂、东关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6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361处,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59项。

在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中,我市已完成24个镇(街)普查和核查工作。今年已完成全市29494座古厝(不包含文物)的普查、核查工作,挖掘出有价值的历史建筑433栋,传统风貌建筑655栋,2016年以来公布了4批次共118栋的历史建筑名单,为福清的古厝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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