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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5-31 10:24:42

福清市统计局

福清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9〕368号)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清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融政综〔2020〕7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139048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3483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5649人,增长12.60%,年平均增长率为1.19%。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56305户,集体户32489户;家庭户人口为1279677人,集体户人口为1108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13892人,占51.34%;女性人口为676595人,占48.6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5.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3.34相比提高2.17。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69180人,占19.36%;15-59岁人口为891777人,占64.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29530人,占16.5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160905人,占11.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141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856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12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608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815人上升为873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672人上升为193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143人下降为317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555人上升为2992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6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8.86年增加0.50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30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64%下降为1.32%,下降1.32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44774人,占53.5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45713人,占46.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3931人,乡村人口减少11828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43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4046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8619人,增长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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