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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最高奖150万元

2021-04-23 10:13:48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4月23日讯(记者 林明)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即日起,我市开展2020年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5月18日。

据悉,可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市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参与本省其他地市或省外(不含国外、境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企业中标合同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2020年底前实际履行合同收入款项(已开票已回款)占合同总金额的80%(含)以上(若项目所需资金超出本年预算,市级专项无法调剂安排时,则延后于次年初兑现);申请企业近两年未受到省级以上部门关于重大质量、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且其他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成,不存在涉黑涉恶、失信等情况。

据介绍,奖励标准按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5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通知》还对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奖励。对举办全市性、行业性的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且参会企业达30家以上的,每场次给予主办(牵头组织)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申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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