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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出炉

福清被列入试验区范围

2021-03-15 10:02:31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林秋明)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日前出炉,福清被列入试验区范围。

据了解,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涵盖福州市仓山区、长乐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德市霞浦县,实施面积约89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2万人。

近年来,该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推进,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2019年,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达567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8725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8亿元,为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该实施方案要求入列的县市及实验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在确保封闭运行、守住底线、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聚焦试验任务进行改革探索,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样本和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典型经验。

按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要求,试验区重点试验措施是: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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