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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新农合参保费收缴截至本月底

2010-10-22 08:50:43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记者 何华清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0月22日讯(记者 何华清)  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明年继续实施,2011年度参保费收缴工作从9 月1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市新农合中心提醒,还未参保的农民朋友应尽快在本月底前参保,逾期将不予受理。

  据了解,2011年我市新农合仍然执行人均150元的筹资标准,其中三级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纳30元。参合工作仍以户为单位,做到“户不漏人”,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款由民政部门全额负担,独生子女户、儿女结扎户对象的个人缴费款由计生部门全额负担。参合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的,视为放弃参合。中断参合后要求重新参合的,只能在下一个年度缴费后重新参合。不以户为单位参合的,中途不得退保,也不能享受补偿待遇。

  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与往年相比更便民、惠民。据悉,明年我市将新增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补偿试点,0-14周岁(含14周岁)的农村参合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具体诊断病名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阁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在指定医院住院可享受特定补偿。自2009年起全市农业户籍孕产妇在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财政补助标准予以每人400元补助,剩余的可补偿费用,按市新农合医疗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补偿。符合条件尚未领取2009年补助的农村孕产妇,可携带合医证、新生儿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卫生院领取补助费。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脑动脉瘤、器官移植、胸腹腔主动脉瘤和冠心病等6个病种被定为特大病种,参保患者在辖区外住院治疗,费用将比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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