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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超生户主动申报 抚养费将“打折”

2010-10-13 16:28:29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记者 吴凤至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0月13日讯(记者 吴凤至)  记者从市普查办获悉,为给普查登记创造宽松的环境,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同省公安厅、省计生委等部门制定了有关申报户口和计划生育等政策。其中一项规定,主动如实申报超生人员户口的,可按福建省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打折”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对政策外出生的人口,各地不得自行制定限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得将社会抚养费交纳情况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不得限定申报户口的人数。对于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主动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限标准予以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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