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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高农村儿童大病医保 自负比例最多可降至10%

2010-08-10 08:38:19来源:东南网  作者:本网记者 王霜娥

东南网8月9日讯(本网记者 王霜娥)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福建省将在福清市、仙游县和建瓯市,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自负比例,最多可降至10%。

儿童白血病、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不仅会大大降低儿童的生活质量,威胁其生命,还会给农村家庭带来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而当前的新农合医疗则因为筹资水平有限,主要保障常见病,对这类大病补偿有限。

为提高福建省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近日,省卫生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福清、仙游和建瓯三县市,先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采取定点救治、定额付费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能力强、诊治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三级甲等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并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进行规范治疗。

根据《方案》,儿童白血病定额支付标准为8万元,儿童先心病定额支付标准为2.5万元。新农合基金按照定额标准70%的比例支付,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新农合基金按照定额标准70%的比例支付,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新农合基金支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费用,由县级新农合住院统筹基金和设区市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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