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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拓展到福清、长乐等5个郊县(市)

2010-04-20 08:40:38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刘丰

  日前,福州市召开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决定全市2010年完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10个,建站范围在原来五城区的基础上,拓展到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和平潭5个县(市),将力争在“十一”前全部完成建站任务。

  福州市老龄办王处长介绍,今年福州市把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新建站点30个。近日,省里又给福州市下达了年内完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的任务,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扩面,并延伸至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平潭5个县(市)。

  据悉,对于全省今年建设的5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省委、省政府安排了3000万专项资金(其中:省财政预算20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给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6万元开办补助。另外,设区市及社区所在当地政府,也将给予配套资金补助。

  据了解,2009年,福州市财政安排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共完成新建、改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62个。截至去年底,累计城区享受政府提供无偿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达432人,低偿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达290人,惠及近5万老年人。目前,各试点社区实行按照无偿服务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按1:3配比,无偿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40元、低偿服务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做法,普遍开展了日托、家政、陪医取药、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有的社区还结合推广老年应急呼叫救助“一拨通”服务工作,建立社区信息平台和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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