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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这类车辆千万别上路了!

达到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车辆,将会被强制报废,驾驶人被吊销驾照

2017-03-30 15:19:54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滕端钦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3月30日讯(记者:滕端钦)  记者近日获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日前正在开展超期未参加年检的机动车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对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参加年检的机动车(含轻便摩托车)将依法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吊销驾驶证并处最高2000元罚款,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各位车主们,请赶紧拿起你们的行驶证查看,如有未年检的,抓紧时间进行年检。

  2月22日,吴某因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清荣大道与永昌路交叉口被交警拦下检查。交警发现,吴某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吴某称,这几年都在国外打工,摩托车一直放在家里,好几年都没有年检,今年过年回到老家,因忙于家里的事情,也忘了去办车辆年检手续,当天下午,因要去家附近的便利店买东西,吴某就想这么近,自己又有驾驶证,就抱着侥幸心理将摩托车开出去,没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抓获。 交警告诉吴某,因他的摩托车逾期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摩托车到了强制报废标准,将按照驾驶报废车辆进行处罚,吊销驾驶证。吴某表示,没有想到后果竟然会这么严重,自己将面临交警部门按照驾驶报废车辆处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根据2012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12号令)(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没有进行年检,交警部门将按照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如果市民驾驶此类机动车上路被查,将按照驾驶报废车辆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百条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第九条规定,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表示,三个检验周期,并非都是连续三年。根据车型的不同,车辆年检的周期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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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如下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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