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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陷阱”当“馅饼”投资也要辨真伪

2017-01-17 00:17:15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卢贤明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1月17日讯(记者:卢贤明 通讯员 陈倩文)  因迷恋上购买彩票,幻想中巨奖,不料却花光积蓄致经济拮据,由此萌生骗取他人财物的念头,以高额回报为饵编造谎言诈骗百万元,最终落入法网。近日,福清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03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李某编造福清某屠宰场的投资项目,并告诉被害人林某,许诺会获取高额回报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被害人林某虽有犹豫但难抵高额利润的诱惑,因此落入“陷阱”,投资10万余元。期间,被告人李某陆续以支付分红方式偿还,至案发前,仍有4万元左右尚未归还。在成功骗取投资款项后,被告人李某一发不可收拾,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李某又以编造扩大福清某屠宰场规模、印尼铁矿、长乐房地产等项目诱骗被害人兰某、方某等7人投资,共计骗取投资款达人民币470余万元,将上述诈骗款项用于挥霍。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民间资本的日益活跃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投资者受高额利息诱惑,选择“铤而走险”。要知道,“天上不会掉下馅饼”。高额利润的背后必定藏着高风险的隐患。常幻想一夜暴富,却终落血本无归,投资者切莫因贪心蒙蔽双眼,只盯着眼前利益,拿“陷阱”当“馅饼”,保持理性,注重风险防范才是投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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