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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17-04-14 00:01:03来源:福清新闻网

  为增强市民群众国防观念和 防空防灾意识,识别和掌握人民防 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 报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 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榕政〔2017〕 8号)要求,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17年 4月21日上午在城区组织人民防空 警报试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 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 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各街道、单位应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对 群众进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 育。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 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7 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10时3分。

  二、范围:城区各街道、 村(社区)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 3 分 钟。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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