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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3-31 16:15:39来源:福清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市民清明祭祀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屏、龙江、龙山、音西、阳下、宏路、石竹等7个街道及江镜农场的清明节祭祀活动,在市殡仪馆进行。活动时间为:4月2日至4月9日。祭祀日程按市统一安排的时间执行。

二、其他17个镇的清明祭祀活动,在相关的镇、村骨灰堂进行,临时寄存在市殡仪馆思亲堂的骨灰,按规定于3月31日前移存相关镇、村骨灰堂。骨灰移存后,当天火化的骨灰可直接领取、存放在相关镇、村骨灰堂内。

三、4月5日—7日为清明祭祀高峰期,前往殡仪馆祭祀活动的人员,请勿自行驾车,以免影响交通,可乘坐至殡仪馆的免费公交车。

四、为确保城区七个街道祭祀活动期间的交通畅通,市公交公司临时增辟水南糖厂口途经下梧、霞楼、苍霞至殡仪馆的免费专线公交线路,负责往返接送前往殡仪馆祭拜的人员,发车时间为: 8:00—17:00。

福清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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