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福清市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三大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融委[2013]42号)和《<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融委人才[20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现就开展第一届福清市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10月15日-11月8日(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报方式
符合《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申报对象,按照《<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要求,请在上述申报时间内携带《福清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等有关申报材料,到以下申报窗口办理:
1、机关单位申报对象:
申报窗口: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人:薛健
联系电话:0591-85163027
办公地点: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街1 14号市委组织部办公楼三层
2、事业单位申报对象:
申报窗口:福清市公务员局专业技术管理科
联系人:俞鸿枝
联系电话:0591-85221739
办公地点:福清市玉屏街道向高街人才大楼五层
3、企业单位申报对象:
申报窗口: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卢娟
联系电话:0591-85232700
办公地点:福清市玉屏街道向高街人才大楼三层
三、申报要求
1、高层次人才的分类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认定程序按《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执行,其他事宜可向上述申报窗口咨询了解。
2、申报工作有关文件、通知、表格等材料可登陆“福清人事人才网”( http://www.fqrsw.com/)的“高层次人才申报专栏”查阅、下载,其中《福清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需同时填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3、申报对象所在卓位应对申报对象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填报《福清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并在申报时一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中共福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