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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通告

2013-04-04 09:57:11来源:福清新闻网

  根据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省外经贸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闽外经贸外资[2013]49号)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在福清市辖区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年检时间和内容: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

  三、年检审核部门:福清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

  四、联合年检地点、申报方式及纸质材料的递交

  今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电子签章,年检申报地点根据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方式而定。

  (一)企业委托有联合年检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上网代录入申报,其地点即在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2012年度有新到资的企业仍须向外经贸部门提供本年度到资的各期验资报告)。

  (二)企业自行上网录入申报,其地点即在本企业,同时应向联合年检各审核部门分别递交相应的纸质材料。

  (三)代录点代为上网录入申报,市外经贸局设有申报代录点,在代录点申报的企业,仍须向联合年检各审核部门分别递交相应纸质材料。

  企业将联合年检应报送的纸质“审核资料”(详见附件)以直接送达的办法或挂号件形式投寄到(除工商部门外)联合年检各审核部门。

  五、代办联合年检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参检企业可登录联合年检网站或省外经贸厅网站查询经培训且愿意接受企业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自行选择委托代办。

  六、参检企业网上录入的材料

  (一)向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管理等部门申报的企业网上录入的材料:

  年检报告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出资情况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分支机构情况表、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企业其他情况表、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

  财政报表;

  审计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向工商部门申报的企业,请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 (www.fjaic.gov.cn),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联合年检申报登录方法

  今年网上联合年检继续实行电子签章。网上年检系统设两个录入端口:

  (一)向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管理等部门申报的:

  1、今年取消注册验证码。2012年度新批设立的外资企业登录 “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fjlhnj.gov.cn)直接点击“在线注册”进行注册并申报,亦可登录福建省外经贸厅网站(www.fiet.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按照系统提示进入“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直接点击“在线注册”进行注册并申报。

  2、2012年已参加年检的企业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年检系统进行申报(如密码忘记的,请先登录年检系统,点击首页“福建省联合年检系统”的“忘记密码”操作,输入注册时用的邮箱进行密码找回,如仍无法找回,请发送邮件给客服邮箱,邮箱地址为:chinalhnj@126.com。邮件正文内容请写明企业代码、企业名称和所在地区;并将加盖有企业印章的情况说明作为附件上传,客服将在收到邮件三个小时内回复企业密码找回情况)。

  3、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外汇部分)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参检企业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为提交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投系统)电子数据。相关信息将由外汇局数据交换至商务主管部门,参检企业或代申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在商务部联合年检系统中重复报送外汇部分数据。

  (二)向工商部门申报的,持CA证书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

  八、联合年检审核结果确认

  我市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各部门审核后,参检企业最迟应在年检系统关闭前(系统2013年6月30日关闭),自行登录年检系统彩色打印年检合格证明,若企业无法自行打印可到市外经贸局打印年检合格证明。该年检合格证明将作为企业通过网上联合年检的唯一有效凭证,有关部门承认其效力。联合年检各审核部门将不再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等证书上加盖该年度年检确认章。

  九、联合年检的核查

  联合年检工作结束后,参检企业名单及年检结果将在福清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市里将组织联合年检各部门对参检企业进行抽查,如发现企业年检数据不如实申报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十、联合年检相关事宜查询办法

  (一)查询网址

  1、福建省外经贸厅网站:http://www.fiet.gov.cn

  2、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http://www.fjlhnj.gov.cn

  3、福建省工商年检网站:http://www.fjaic.gov.cn

  4、福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uqing.gov.cn

  5、福清新闻网:http://www.fqxww.cn

  6、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http://www.fqiet.gov.cn

  7、福清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fqtjj.gov.cn

  (二)查询电话

  1、福清市外经贸局:85229590

  2、福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85268016

  3、福清市财政局:85232435

  4、福清市国家税务局:85270709

  5、福清市地方税务局:85247706

  6、国家外汇管理局福清支局: 85228564

  7、福清市统计局:85197190

  特此通告

  2013年3月1日

附件:

  联合年检需寄送的审核材料

  外经贸部门

  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最后一期到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2012年度新到资企业需提供2012年度以来到资的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原件

  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2012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加盖企业公章);

  网上审核通过的财务决算报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外汇管理部门

  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企业税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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