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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交通先行 市交管大队致市民一封信

2012-06-16 20:29:06

尊敬的市民朋友,你们好!

 
  城市建设,交通先行。良好的交通环境是一个城市交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反映了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城市形象,反映了全体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当前,全市上下正如火如荼开展2012-2014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而“文明交通”实现程度是检验城市文明指数的重要参考。为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形成人人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氛围,策应全市创建工作,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灯光、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带头做到行车文明、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二、身体力行,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增强文明交通行为的自律意识。
 
  三、严以律己,自觉摒弃交通出行陋习。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带头树立文明交通新风气。
 
  6月19日至21日,我市将开展为期三天的创建文明城市专项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从重查纠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聚集违法停放、机动车闯红灯、乱停车、逆向行驶、鸣喇叭等显见性违法行为,以及无牌无证、摩托车安装遮阳伞、侧坐、三轮摩托车违反禁令驶入城区、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坚决清理“三车”非法集聚点,加强乱停车的整治力度,公交车、出租车不得在公交站点、出租车临时停车点候客,确保沿街车辆停放有序。
 
  文明城市依托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起来从我做起,文明行路、安全出行,一起努力构建幸福家园,让美丽的福清更加畅通,更加文明。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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