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2012-05-14 09:15:06来源:福清新闻网
为给2012年中考、高考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1〕46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界定的“中、高考期间”的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0时至6月12日18时。
二、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应对各自拥有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三、各建筑工地应妥善安排施工计划,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6月7—8日高考期间、6月10—12日中考期间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全面禁止一切施工作业;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装修、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等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5月20日至5月25日期间,依法审批的夜间建筑施工活动限定在24时之前结束,5月26日至6月12日停止夜(午)间建筑施工活动的审批(抢险、抢修除外)。
六、任何单位、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由环保、公安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强制措施,暂扣、查封与产生噪声污染相关的生产设备、营业器材。
七、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2369。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