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名单
2012-05-08 09:25:23来源:福清新闻网
公 告
为贯彻落实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精神,经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核定,现将第四批24家违法建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后采取下列措施:
一、由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对违法建设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属于转供的,对转供单位予以停供,由此对其他用户造成影响的,由转供单位承担责任。
二、对在上述违法建设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注销有关证照。
三、由规划、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所在街道对上述违法建设分期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