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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通告

2011-09-08 11:44:23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市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2011年7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止。

  二、兵役登记人员:凡常住户籍在本市内,以及在本市内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2011年12月31日前满17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的镇(街)、高校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卡片(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

  五、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85222342。

  福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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