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一次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1-03-25 11:15:58来源:福清政府网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1年第一次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融土仓挂告字[2011]01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两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 (万元) | 动竣工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1仓储挂-01号 | 宏路街道周店村 | 28941 | 仓储用地 | 1500 | 0.8~1.3 | 30%~40% | 15%~20% | 50 | 160.68 | 交地后一年内动工,两年内竣工 |
2011仓储挂-02号 | 宏路街道周店村 | 23142 | 仓储用地 | 1500 | 0.8~1.3 | 30%~40% | 15%~20% | 50 | 110.5695 | 交地后一年内动工,两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范围:
1、2011仓储挂-01号:竞买人必须是在福清市本地注册的物流企业,注册资本金达3000万元以上,并且在融侨开发区内已开展仓储服务,申请竞买时须经融侨管委会资格审查确认。
2、2011仓储挂-02号:竞买人必须是在福清市本地注册的物流企业,注册资本金达2000万元以上,并且在融侨开发区内已开展仓储服务,申请竞买时须经融侨管委会资格审查确认。
三、其他要求:上述两宗地作为生产性工业物流储备用地,竞得人只能为福清市电子、玻璃精加工类企业提供物资储备、中转场使用,日常业务经营范围纳入融侨开发区管委会监管范围,投资强度达到1500万元/公顷以上。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在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1(不含节假日)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4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8时至2011年4月25日16时。
七、挂牌交易起价:详见《福清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八、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竞买人的保证金可冲抵出让金),竞买未得者将在一周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九、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俞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清支行
开户单位:福清市财政局
帐 号:2211000323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