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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南岭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公告

2011-03-02 09:09:31
  根据《福建省旅游条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间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旅游资源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标的及其主要规划指标:

  1、标的:福清市南岭旅游度假区的旅游资源经营权(位于福清市南岭镇境内)。

  2、用途:观光、体闲、度假、健身、娱乐旅游经营开发。

  3、出让年限:40年。

  4、挂牌出让起价与加价幅度等规定详见挂牌交易资料。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②企业注册资金中实收资本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③向出让方监管专用账户缴付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金;④竞买人具有1亿元人民币以上银行存款的证明。

  三、索取资料与申请竞买办法:拟竞买人可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双体日照常进行)向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索取挂牌交易资料并申请参加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应填写竞买申请表并持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护照)、工商部门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及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向福建省华宏迭拍卖行提出竞买申请,经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竞买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3月20日下午5:30。

  五、挂牌交易结果公布时间:2011年3月21日上午9:00至10:00,公布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元新路社保大楼8层会议室。

  如遇竞买人两人或两人以上报价相同的将实行现场竞拍。

  六、授权委托出让人及挂牌主持人:福清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南岭镇人民政府为本次福清市南岭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人,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为本次挂牌主持人。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福清市玉屏街道向高街明鹤楼404号。

  联系电话:0591-85226644,13705093849

  联系人:吴伟敦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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