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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2010-04-06 11:35:48来源:福清新闻网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专业教师3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学科分布

  l、中学教师(包括教辅人员)

  2、小学教师

  3、幼儿教师35名。

  4、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招聘的条件及范围对象

  (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4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5年龄不超过30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6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8-201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

  (2)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的毕业生:

  (3)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中学方向),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8-2010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

  (2)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的毕业生;

  (3)符合中学教师招聘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专业可选择报考相应专业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能兼报。[!--empirenews.page--]

  3、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8-2010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大专须为师范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

  (2)2010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毕业生。

  4、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8-201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生源毕业生;

  (2)201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福州地区(含县市区)生源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至5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其中: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16日为幼儿园教师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4月25日为小学教师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5月6日为中学教师报名时间(“五一”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福清市融城后埔街教育局大楼4层);联系电话:0591-85232540。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报名表可从福州教育网(网址:www.fzedu.gov.cn)上直接下载)。

  (2)2008届、2009届毕业的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3)符合加分条件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empirenews.page--]

  四、考试办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教育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实行单列招考,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5:00;笔试地点待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安排。

  五、加分办法经福州市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省内五所院校(包括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院、闽江大学)师范专业的20%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分。

  六、聘用办法与考核

  1、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其他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加上附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至低,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位次。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福清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均应向市教育局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将取消录聘资格。

  七、具体招聘方案请登录福州教育网、福清人事人才网和福清教育网查询。

  八、本公告由福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福清市人事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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