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祭祀通知
2010-03-29 16:13:19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市民清明祭祀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屏、龙江、龙山、音西、阳下、宏路、石竹等七个街道及江镜农场的清明节祭祀活动,在市殡仪馆进行。活动时间为:4月3日至4月9日。祭祀日程按市统一安排的时间执行。
二、其他17个镇的清明节祭祀活动,在相关的镇、村骨灰堂进行(临时寄存在市殡仪馆思亲堂的骨灰,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3月29日前移存相关镇、村骨灰堂)。
三、骨灰移存后,当天火化的骨灰必须直接领取、存放在相关镇、村骨灰堂内。
四、为确保城区七个街道祭祀活动期间的交通畅通,市公交公司临时增辟水南糖厂口途经下梧、霞楼、苍霞至殡仪馆的免费专线公交线路,负责往返接送前往殡仪馆祭拜的人员。发车时间为:8:00-17:00。
福清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