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福清市公路测速点和电子警察的公告
2009-08-10 20:37:22
为确保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施合法有效,营造和谐、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请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批准,福清市在324国道59KM+200M路段、201省道276KM+800M路段、305省道55KM+800M路段、305省道58KM+500M至64KM+250M路段、福清清盛大道江滨体育公园门口路段等五个路段设置测速点,限速60公里/小时;在清荣大道与福政路交叉口、清昌大道与福政路交叉口、清昌大道与福人路交叉口、清荣大道与福人路交叉口、清荣大道与福唐路交叉口、龙江路与龙首桥交叉口、清昌大道冠捷路口、福法大道福耀路口等八个路口设置电子警察。
特此公告
福清市公安局
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