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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加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2020-01-31 00:31:10来源:福清市纪委

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各农场党委、纪委,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直各系统党(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全市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禁止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要带头严格落实移风易俗“六带头、六严禁”要求,不组织和参加各种聚会聚餐、走亲访友、婚丧宴会、节日民俗等聚集性活动。

2.如发现家人、朋友、同事组织和参加上述活动,要积极主动劝导、制止,如相关人员不听劝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管好下属和辖区,严防出现因聚集性活动而引发的肺炎病例。

党员干部违反上述纪律要求,或因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福清市纪委监委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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