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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明年医保缴费标准确定

全年应缴4527元,须于下月20日前办理续缴

2019-12-12 15:09:40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12日讯(记者:滕端钦)记者从福清医保局获悉,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应缴标准已经明确,全年合计4527元(377.25元/月),应于明年1月20日前续缴好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缴费对象为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须续缴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否则将影响医保待遇。

缴费时间为即日起至明年1月20日前,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本人农行储蓄卡(医保关联卡)到农行网点,将全年应缴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由银行代扣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携本人身份证、个人档案、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养老金计算表(无养老金的不提供)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停保处理。2020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先按全年的应缴款预缴,待办理退休变更手续后结算;已缴纳全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参保缴费,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退还个人;已缴纳全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年度内转移到外统筹区参保的,从申请转移次月起,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退还个人;灵活就业人员上一年度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第二年度按停保处理,若需恢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应到福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福清管理部(位于福清市国际商展中心六楼西南侧)办理补缴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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