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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2019-08-05 11:23:08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8月5日讯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当前我省书法创作成果,承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兰亭”书法文化,陶铸时代审美,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进一步推动我省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福建省书法家协会、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决定联合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书法家协会、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清市文联

  协办单位:福清市美术馆、福清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福建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省文联、省书协、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的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福建省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均可投稿;省书协主席团成员为邀请对象。

  2、作品要求

  (1)内容:有关歌颂新中国70年以来的光辉历程的诗词文赋,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高度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不收篆刻作品。来稿请勿托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3、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投稿作品邮资费由投稿人支付,所有投稿作品在展后两个月内退还作者,快递费由投稿人收到稿件时结付。

  4、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规格尺寸。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组织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阳光公正评审。

  2、福建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9年9月举行。

  3、评审通过初评、复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9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在福清市美术馆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和邀请作品合计120件左右。

  六、出版

  展览开幕之前出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省第二届兰亭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参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本次入展作品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承办单位向作者寄出入展证书和作品集。

  3、所有投稿作者无论是否入展,都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选拔和邀请参加省书协举办相关活动的依据和参考。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8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福清市图书馆(音西街道清盛大道8号)

  邮编:350300,联系人:张红娜,电话:0591-85588832,18159481919

  封面注明“二届兰亭奖”。

  十、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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