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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出台

文史、理工类录取仍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2019-07-05 16:02:00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7月5日讯(记者:陈希龙)《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近日出台。今年文史、理工类录取仍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仍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也仍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据了解,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第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据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是,文史类和理工类,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其中,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民族班、各类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艺术类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省属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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