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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安院校考生这样政审面试

2019-07-01 15:38:51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7月1日讯(记者:陈希龙)我省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公布。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并接受公安机关的考察。

  据了解,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等6所公安院校。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1日上午向省公安厅提供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公布。

  目前,面试时间地点已排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福建警察学院面试时间定于7月2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其中,7月2日安排福州、厦门、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考生面试,面试地点均在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招生考察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志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顺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安排面试一次,不重复面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当场公布结果。面试、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安排参加下一环节检查测评。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投诉组提出,由投诉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得再提出复议申请。

  据悉,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除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福建警察学院执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梯度志愿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院校审档后择优录取。

  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报经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和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在报考6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且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并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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