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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政实施首月福清企业减征6233万元

2019-05-21 08:51:42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5月21日讯(记者:夏巧鸿 通讯员:郑兴)记者昨天从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获悉,新一轮增值税改革实施首月,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共接受申报进口降税报关单3862票,为辖区外贸企业减征增值税6233.34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海关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为做好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通过海关大厅公告栏、LED滚动屏、企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对企宣传,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辅导,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按照去年的纳税金额测算,税率降低后,我们一年可以减少税费支出近1亿元。”福建中景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宗泽说,这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缓解了公司进口丙烯等化工原料到港通关时的税费资金占用压力,节省了财务成本,为企业后续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据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增值税税率下调,首先降低了进口企业税务成本,特别是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企业,将直接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其次,新政对进料加工贸易型的企业也是一项重大利好,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利润率,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将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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