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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8-09-26 15:25:16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9月26日讯(记者:滕端钦)9月21日,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王进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党中央在不到三年时间里,连续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央将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释放出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和强大震慑。

  会议强调,从严治党懂纪律是前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通过反复深入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条例》各项规定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守纪律是底线。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共列出95条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每一条都是不可逾越、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示范表率,带头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真正当好遵规守纪的标杆和楷模。特别是对其中新增加的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两面人”、家风败坏等方面的纪律规定,要严格对照遵守,不折不扣执行。

  严纪律是保障。严纪律是让铁纪发力、禁令发威的关键之举。我们必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广大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对于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予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议指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该《条例》作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工作,作为全面深化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规定,推动我市干部选拔任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会议要求,市委组织部要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督促全市领导干部学深学透、牢记于心、自觉遵守。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等平台,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要贯彻执行到位,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确保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做好纠正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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