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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出炉

规划期限2018年—2035年,总面积47.48平方公里

2018-09-07 15:40:21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9月7日讯(记者:林秋明)记者获悉,石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日前出炉,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5年。

  石竹山风景名胜区是我省首批省级十大风景区之一,以“奇石地貌”“浩瀚湖面”和“祈梦文化”为3大特色景观。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更有效地解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城市建设及旅游事业发展的关系,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风景名胜区,我市对石竹山风景名胜区进行了总体规划修编。

  据了解,石竹山风景名胜区规划总面积47.48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东至福厦高铁西侧150米处,南至灵石林场,西至五里山——红山,北至县道174线。外围保护地带范围:东至沈海高速公路西侧绿化带,北至县道174线外延150米,其他区域以风景区边界外延500米为界,并将东张镇区和福厦高铁周边地区的建设用地一并纳入。

  据介绍,该风景区定位是:以优美的湖光山色和独特的地方宗教文化为特征,以宗教朝拜、健身休闲观光、文化考察为主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届时,将进行重大项目建设和提升,包括游客服务中心、缆车游览设施、悬空栈道、环湖旅游专用道、考古博物馆、环湖截污工程等。发展目标是:突出风景资源保护,树立“生态立区”的思想与意识,保护石竹山风景区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氛围。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是:根据不同景区性质和功能,组织游客的民间信仰、休闲体验等游赏活动,将风景区划分为石奇竹秀景区、环湖景区和宋窑遗址景区等。分级保护规划是:将景区划分为3个保护级别,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和东张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区内除必需的直接为风景游赏服务的相关设施外,严禁建设与风景游赏和保护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减少居民点、居民数量与建设量。二级保护区为风景资源较少的区域,并作为一级保护区周边协调保护与缓冲区域,严格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严格限制居民点的加建、扩建,限制游览性交通以外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三级保护区为游览设施集中区域、城镇建设区及村庄管控边界,旅游配套设施和城乡居民点建设必须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等法定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范围、规模和建筑风貌,并与周边的自然与文化景观相协调。道路交通规划是:设立1个主入口、4个次入口。保留环湖路,增加石竹山石壁悬空栈道;取消石竹湖(东张水库)水上游览线路;规划8处停车场,保留及更新石竹山现状索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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