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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福建省高考实行“3+3”模式

不再分文理科,语数外统考,3门等级考科目由学生自选

2018-05-31 10:47:55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5月31日讯(记者:陈希龙)高考综合改革与福建教育新征程论坛5月18日—19日举行。高考综合改革“怎么改”“改什么”?省教育厅负责人给出了答案:从2021年起,我省高考实行“3+3”模式,即语数外3门统考,加上学生自选3门等级考组成高考成绩,不再分文理科。今后,我省还将减少高招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本二批。

  关键词:改什么

  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2018年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今年9月入学的我省高一新生将迎来2021年的高考“3+3”。

  ——完善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根据排列组合原理可产生20种选科组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散在高中3年,随教随考随清。

  ——完善普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将全面记录和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高校要充分预判、提前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特色、构建科学选才制度等原则,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

  ——2021年起我省高考成绩“3+3”。从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届时,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录取依据。

  ——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今后,我省将减少高招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批与本二批。探索适合我省实际,具有福建特色的投档录取模式,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充分满足考生志愿需求。高校依据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中职生起,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关键词:怎么改

  ——保“公平底线”。高考综合改革要守住公平性、增加科学性,在确保“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底线的同时,在考试、评价、招生等各个环节上将进行科学设计。

  ——拓宽“选择空间”。立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同时,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机会,为学生个性发展留出空间。高校要根据专业要求和自身实际,从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提出0—3门科目要求,为精准选才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破除“唯分数论”。普通高中和中职校将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并以过程写实等方式予以体现。

  ——克服“一刀切”。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选拔培养特点,推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两大改革,普通高校和高职教育采取不同的选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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