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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这样办理

办理时间:5月8日——19日

2017-05-02 00:28:28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陈希龙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5月2日讯(记者:陈希龙)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中考加分申请办理将从5月8日开始,至5月19日结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认定。

  我市符合中招照顾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参加中考可享受加2分的照顾。考生在学校领取或到福州市中招网(网址:www.fzedu.gov.cn/zzb)下载《福州市七县(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中考加分申请表》,学校在申请表上给予签字并盖章。

  考生或家长持经学校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卫计办审核、盖章,并送市卫计局认定。申请办理时,独生子女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原件(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是丧偶家庭的要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证明);个人计生审查证明表(表中村镇意见栏中要写明是否登记再生育)。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是丧偶家庭的要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证明);所在镇街卫计办出具的二女绝育证明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个人计生审查证明表(表中村镇意见栏中要写明是否因特殊情况审批第三孩)。流动人口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持父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和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据介绍,为方便考生或家长,减少排队时间,我市实行分片区受理考生加分申请,具体时间由各校通知考生。考生如因特殊情况,错过了规定办理时间,可于5月18日和19日到市卫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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