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医院实行实名制验证诊疗制度
患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医农保卡后方可办理门诊卡或住院手续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10月28日讯(记者:林秋明) 记者昨天获悉,从10月1日起,福清市医院实行实名制验证诊疗制度。此举旨在保证病案信息的准确性,保证患者的真实性,杜绝冒名住院、隐瞒病史住院,便于相关部门的查询、统计。
据了解,就医实名制指病友在医院预约挂号和就诊时(含门诊和住院),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办理,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各诊疗环节医务人员予以身份核实确认。凡在福清市医院进行诊疗活动的患者,财务部门均会要求患者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医农保卡后方可办理门诊卡或住院手续。
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按如下规定执行:门诊应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病历本封面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后办理就诊卡;住院则由关系人填写身份证明材料后办理住院手续并将证明材料附于住院病历中;经管医生应负责及时要求患者补充有效身份证件;急诊则实行先抢救后补办的原则,入院前仍身份不明的,由经管医生负责及时更正身份资料并报住院处更正;出院后不可更改身份资料,可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附于归档病案内。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实名就医可使病友的权益更受尊重,享受更有序的就医环境及医疗信息化带来的好处,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建立准确、完整的健康档案,便于患者查询历史病案,有助于构建诚信的社会体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