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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委2009年第28次常委会召开

2009-12-11 15:01:14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周小扬

  (记者 周小扬)昨天上午,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陈大强主持召开十一届市委2009年第28次常委会,研究《福清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就业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是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和完善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措施。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加强机关资产管理,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能提高行政资产使用效益,降低后勤管理成本,提高机关管理效能,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福清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抓好落实。二要优化资源配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管理思路,统筹安排,合理分配,有效盘活存量资源,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三要加强管理。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等清产核资基础性工作,尽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登记。要坚持以统一的权属管理、建设管理、调配管理为重点,强化资产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降低机关办公成本。同时,要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对单位经营性用房等的管理,确保管理到位。四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机关管理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确保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同意了《福清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就业有关工作。据了解,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通知》精神,从2007年起,省、福州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连续三年向我市派遣“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共26名。今年11月,我市首批2007年“三支一扶”的6名毕业生服务期满,按照闽毕支[2009]21号文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就业工作。聘用前,要对其进行统一考核,对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强,符合录用规定的,及时予以聘用。同时,对聘用人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培训,促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要按照基层一线工作需要,对其进行统筹安排,确保“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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