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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园林绿化建设上新水平

2009-12-03 08:49:38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记者 陈希龙 实习生 毛雪娇

  昨天,我市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总结暨第一批市级园林式小区(单位)授牌会议。会议强调,推进园林绿化建设,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福清城市形象、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福清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园林绿化建设上新水平,力争早日实现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市领导陈大强、林贤、陈惠、陈德栋、游华冠、严贤和、方朝钦及福州市园林局副局长杨晓参加会议,并为获评福清市第一批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授牌。

  据悉,截止2008年底,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15%,绿地率达35.1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78平方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在福州市各县市中率先荣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会议回顾总结了去年以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情况,命名表彰了一批市级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融侨国际公馆、龙旺名城、胜田花园(景观豪庭)、福怡花园(锦绣家园)、凯景一期、清展花园、冠发新城、翰林天下、锦绣花园、玫瑰园、福耀公寓区、冠捷公寓区和洪宽半岛新村被命名为福清市第一批“园林式小区”,另有42家单位获得福清市第一批“园林式单位”称号。侨兴轻工学校、冠发名城还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陈大强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近年来,我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位有效提升,极大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福清“共同家园”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更为下一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二要冷静对待,持续提升。要牢固树立“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继续发扬持续作战精神,切实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提升我市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成果。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基础,突显特色,推动园林绿化工作向更高层次提升,力争到2011年实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

  三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把创建工作从街道向镇村延伸,把推进园林绿化与改善城市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完善市政配套等工作统筹起来,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要同步推进城乡绿化,以城区绿化为核心,以镇村生态绿化为依托,坚持点、线、面结合,把园林绿化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小区、机关、企业和农村,努力使全市绿化总量有新的提高。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市容市貌。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烟尘治理,持续推进龙江综合治理,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优化人居环境。要完善市政设施配套,加快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抓好结合,彰显特色。要立足我市地域文化、自然生态等特点,在融入上想办法,在结合上下功夫,进一步展示出地方特征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生态效益显著的园林城市特色。要充分彰显园林绿化的山水特色,依托初步形成的“一江、三溪、四山”的城市绿化框架,进一步提升显山、露水、透绿的园林城市形象。要充分彰显园林绿化的文化特色,把福清侨乡、石竹山“中华梦乡”等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建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建筑、雕塑和园林景观精品,增强园林绿化的文化韵味。要充分彰显园林绿化的生态特色,尽量利用现有地貌、地形、植被、江河等自然资源,确定绿化建设方案和植物种植结构。要充分彰显园林绿化的民生特色,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休闲、健身、赏景等需求,真正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五要加强领导,促进落实。要完善创建机制,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形成市镇(街)领导挂帅、部门领导上阵、责任单位落实的组织领导保障体系。要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创建园林城市融资渠道。要鼓浓创建氛围,广泛宣传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重大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绿化积极性,形成全民共建园林城市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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