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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被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2009-09-02 08:18:40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杨国才 林秋明

  记者从市委文明办获悉,在8月26日召开的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我市被授予第十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据了解,此次参评第十届全省文明城市的县级市共有14个,我市是福州地区惟一参评的县级市。今年3月15日,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考评验收团对我市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评验收,经过各方面综合考评,我市以优异的成绩位列第五。全省共有9个县级城市获表彰,其中晋江市、石狮市获评文明城市,永安市、邵武市、福清市、南安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获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此次受表彰的还有文明县城(区)、创建文明县城(区)工作先进县城(区)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我市多个单位和多名个人获誉。(记者 杨国才 林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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