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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各类企事业单位供岗12万个

2020-08-08 14:34:48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8月7日讯(记者 林晗)就业是民生之本。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就业压力显著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昨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稳住现有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突出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举措,统筹推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

  以工代训

  搭建用工调剂平台

  《实施方案》明确,继续实行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可根据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搭建全市统一的用工调剂平台,推动企业间及时、有效进行余缺调剂,稳定用工。将用工调剂平台奖补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增加就业岗位

  支持灵活就业

  加快“三个福州”建设,实施“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百项千亿”技术改造行动、“新基建”专项行动,增加就业岗位。

  今年内企业吸纳职工就业满2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6个月的,再按每人1000元标准再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补贴标准从最低缴费额的50%提高到65%。

  每个县市区要归集发布

  1万个岗位信息

  我市今年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提供12万个岗位,每个县(市)区要归集发布1万个岗位信息。

  今年面向在榕高校应届毕业生发布2000个以上数字经济就业岗位,带动超过4000个以上数据就业创业机会。

  人才储备中心、滨海新城、高新区将临时公寓提供给来榕、留榕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短期免费住宿,并提供招聘岗位精准对接、行李寄存和创业工位等服务。

  扩大就业帮扶范围

  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可能返贫、致贫人员纳入就业帮扶范围。

  将受疫情影响重点企业中已参加失业保险的“4050”员工、工作10年以上老员工、中西部省份贫困劳动力,均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高新区应开发储备500个~100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面临暂时困难企业中困难职工进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带动返乡创业

  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

  鼓励重点企业在县、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带动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

  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就业支持,对我市高校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实施方案》明确,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各县(市)区要统筹就业资金结余等资金渠道,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抓好就业统计,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要同步制定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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