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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全市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2020-01-29 08:30:18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有效保证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或承接)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将群体性聚餐监管作为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力措施抓紧抓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展开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或承接)群体性聚餐宴席。引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聚餐活动经营者妥善处置合约,避免因退还押金、加收违约金等问题导致的矛盾纠纷。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要严禁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现场宰杀活禽;二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进行制作加工,保证菜品烧熟煮透;三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每餐后开展餐饮经营场所日常清洁消毒;四要落实员工晨检工作,避免发热员工上岗,从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开展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五要对散客进行问询提醒,有条件的进行体温监测,安排在空间较大的场所就餐。

《通知》还要求要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做好全市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聚餐经营活动宣传引导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取得餐饮经营者、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并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违反上述规定的投诉举报信息。对举报违规开展群体性聚餐或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要迅速核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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