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州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7-08 08:30:55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7月8日讯(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市纪委监委日前对近期我市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福州市红星农场落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等假作为问题。仓山区叶厦村“2·16”房屋倒塌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全市部署开展危房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工作。2019年2月27日,仓山区督查组检查发现,辖区内红星农场2处已被认定为危房的自建民房存在群租问题,需清退承租人员。2月27日晚,仓山区政府督查室通报了红星农场相关问题,要求该农场于2月28日前完成整改并反馈。2月28日,红星农场向仓山区政府反馈已全部完成整改。3月6日,仓山区政府组织“回头看”督查发现,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且反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求红星农场立即整改。3月9日,仓山区效能办、区应急管理局再次赴红星农场核查、督导,发现红星农场仍未整改到位且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处置。仓山区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农场城管办主任林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副场长陈金水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闽清县梅溪镇2名镇、村干部对新建三格化粪池验收把关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9月,梅溪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林敏、梅溪镇廷洋村村委会主任毛宪沐(非中共党员)在负责廷洋村新建三格化粪池验收时,流于形式走过场,明知有3户村民新建的化粪池不符合标准,却予以验收通过,致使财政补助金被违规领取。对此,林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毛宪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长乐区鹤上镇3名镇、村干部漠视群众利益消极应付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7年初,鹤上镇大架村村民余某英反映其父亲(已逝)房屋被族亲余某龙、余某康(余某龙的儿子)侵占问题,请求镇、村帮助协调解决。大架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余建木未认真核实,仅凭个人印象认定争议房屋系余某康所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时任大架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烺官(主持工作)以双方是族亲为由推脱,消极应付;鹤上镇主任科员(包村干部)陈熙在未深入核实的情况下,草率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导致双方纠纷长期得不到有效化解。2018年11月,经鹤上镇国土所现场核实,认定双方所争议房屋确系余某英父亲所有。对此,余建木受到免职处理,陈熙、王烺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罗源县白塔乡党委统战委员张东学风漂浮、应景交差问题。2017年,省委巡视罗源时,反馈问题中指出张东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与其往年发言材料存在大量重复现象。2018年2月,罗源县委巡察白塔乡时,又发现张东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出现与其本职工作不符的相关表述。为此,张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永泰县梧桐镇汤埕村3名村干部扶贫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2年9月,梧桐镇汤埕村五保对象郑某某已死亡。汤埕村党支部书记俞义勇、报账员俞道宝、时任村委会主任林致清(非中共党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人员死亡情况,直到2016年2月才上报注销郑某某的五保资格,造成民政部门多发放五保金21998.3元。目前,梧桐镇民政办已追回相关款项。为此,俞义勇、俞道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致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严格按照《全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动方案》部署,聚集“虚、僵、躲、拖、腐”等不良作风,围绕解决政令不够畅通、困扰基层形式主义、联系服务群众不紧密、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等四个方面问题,深入查摆、逐项施策,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确保我市2019“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