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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约250万纳税人受惠个税附加扣除

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019-04-10 12:27:59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4月10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9年福建省减税降费情况”新闻发布会,就有关政策和我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介绍。

  深化增值税改革看三个字,我省要做到“三个确保”

  1、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4月1日正式实施增值税新政策。

  作为经济发展基础和实体经济重要部分的制造业,是此次税率下调最大受益对象,这有利于改善企业预期和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将更多资源用于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从而推动制造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档,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目前,我省已全面启动税控系统(纳税人端)升级工作,以便增值税税率降低政策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通知到每一位使用税控系统的纳税人,确保涉及税率调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系统升级到位,确保纳税人正常使用新版本开票软件开具新税率发票。

  我省三年内“六税两费”按50%的高限减免

  2、小微企业税费实施普惠性减免。今年年初,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地,共涉及8个税种2项附加。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两个主体税种:在增值税方面,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免税销售额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在所得税方面,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1月31日,根据中央授权,我省明确在2019-2021年三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全省约250万纳税人受惠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3、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在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的基础上(全省有652万纳税人享受了这一政策),1月1日,我省有效实施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个项目,全省约250万纳税人受惠,这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消费预期,拉动经济增长。

  已实现省定项目的“涉企零收费”

  4、进一步降低或减免相关收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要求确保社保降费必须做到“两个不得一个务必”,即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等。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2018年实施的降低残保金征缴水平、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和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措施;继续停征工业企业、物流企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目前我省已实现省定项目的“涉企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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