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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迅速行动 全面排查 消除隐患

2019-02-19 12:39:56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仓山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

  福州日报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组)17日,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市各县(市)区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仓山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17日下午全面展开,由区四套班子带队的16个专项工作组深入各镇街、各领域开展,针对6类自建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三合一”场所、城市综合体、学校、内河整治涉及建筑、公共用电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问题,进行卷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18日,仓山区主要领导带领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深入所包的盖山镇和城门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要求对排查隐患问题逐一登记造册上报,进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同时,该区以区政府名义发布《业主自查自改通告》,要求广大群众对自建房和“小产权房”进行自查自纠。由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对全区党员干部(含村居)的自建房(含厂房、“小产权房”)进行摸底排查,坚决防止党员干部违法违规行为。

  鼓楼区全面部署开展危旧房、在建房、自建房、地灾点、违建房以及拆迁工地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连日来,区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沉到每一个点上,在一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力求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确保不留下一个隐患。

  台江区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由各街道和区直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即日起开展本辖区和本行业范围内的自建民房(含危房和群租房)、消防安全、大型市政设施、征收工地、在建工程、“两违”整治和大型活动安全大排查整治行动。

  晋安区召开会议对五大类问题安全工作进行部署,重点整治村民自建房,包括危房、“四无”自建房等7大类。根据工作安排,晋安区将在40天内完成摸底排查、2个月内完成隐患整治。目前,茶园街道等已第一时间开展危房巡查。

  马尾区发布《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将对房屋建档立册,做到“一房一档”,并对排查出疑似危房的自建农房,开展鉴定,提出处理建议,于5月2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6月1日起,将组织开展考核验收。

  长乐区开展全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营前瀛洲片区、吴航街道东关片区、航城街道江莲片区三大棚户区,以及地铁工地、滨海新城重点项目展开安全摸排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并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进行“回头看”,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福清市组织对全市所有自建民房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六重点”分类排查,发现自建民房出现明显倾斜、裂损、擅自加层、出租谋利、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的建档立册,做到“一楼一档”。同时,对在建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闽侯县组织开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同步开展,对自建民房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倾斜、裂损、擅自加层、出租谋利、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的,建立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撤离居住人员。

  连江县各乡镇陆续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要求镇村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建筑工程隐患,加强安全建设宣传教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闽清县迅速行动,结合“三大一强”战略和“南商北旅”布局,推动项目建设并确保安全生产,在全县范围摸排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罗源县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要求重点排查“两违”建筑物、层数超过3层的民房、顶楼加盖的商品住房、建筑物内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项目用地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登记在册,逐项整改到位,相关情况报住建部门备案。

  永泰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调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福州高新区对部分建筑工程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根据行动方案,高新区将彻底排查全区4层以上自建、加层改扩建、年久失修的民房,出租房和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同时,建立台账造册,开展隐患整治,对重点隐患部位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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