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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医改惠民政策: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提至75%

2012-09-11 10:50:50来源:福州日报

所有村卫生所药品零加成、新农合参合率98%以上、医保住院报销75%......记者1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一系列医改惠民政策,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至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日前,我省出台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至50%以上。据了解,今年我省确定的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为240元。目前,福州市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

我省还将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70%以上。针对无负担能力的病人,若发生急救医疗费用,将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多渠道解决。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扩至所有县级医院

目前,我省有9个县级医院试点公立医院改革。按计划,今年试点医院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到2015年前,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综合改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农民在村卫生所看病也可刷卡报销。今年底,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将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所(室)。

床位等医疗资源将得到大幅扩充。力争2015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5.2万张,年均增加床位8400张,全省每千人口床位数达4张。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2015年要使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社会的20%左右。[!--empirenews.page--]

明年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

《方案》还提出,今年起全省村卫生所(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到2013年一季度前全省所有村卫生所基本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在药品监管方面,我省将加快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到2015年,计划对所有药品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

未来我省还将全面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计划,2012年~2015年培养全科医生4700名,力争达到城市每万服务人口有3名全科医生。在卫生人才培养方面,将大力培养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病理医师、护理人员等。到2015 年,全省妇产科医师数达到6000人,儿科医师数达到480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2.07人。

另外,目前台江、鼓楼等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全科医生签约健康服务,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式健康管理服务。到2015年,这类服务模式将推广至全省所有有条件的县(市、区),优先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家庭提供服务。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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