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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定向培养400名基层公安干警 两年后进入公务员队伍

2011-08-18 09:03:01来源:东南网  作者:谢添实

东南网8月1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日,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对外发布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据了解,今年我省计划招考公安系统本科试点班400人,有意者可于8月19日8时起至8月23日24时,登录福建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网(http://zfzk.fjkl.gov.cn)查询招考职位并报名。

据介绍,此次招考主要面向三类人群。第一类面向退役士兵招收35人,要求是福建户籍(应征入伍、退役接受安置所在地均为福建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年龄2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的,可放宽至27周岁),对士兵的学历要求相对较宽,只要求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二类是应届毕业生,福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而且对专业不作限制。尚未就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符合相关条件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在2010年、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都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考招收应届毕业生325名,其中男生285人,女生40人。

第三类是专门职位,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40人。

考试时间与秋考同天

此次招考笔试时间与我省秋季公务员考试同步,都在9月17日进行,考试科目和内容一样。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还将于9月18日上午考民法学,考场设在福州、泉州。本次考试笔试合格被录取者将在福建警察学院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一年半为针对性的技能培养,另外半年是定向单位实习。

据了解,此次定向招考除了对报考者的条件设置较宽外,对于服务欠发达地区县(市)基层公安派出所(主要在南平、三明、宁德、龙岩)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会有生活补助费。而定向到相对发达地市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自行承担,按福建省警察学院全日制公安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

经过定向培养,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必须完成一定的服务年限,如果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将情况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违约者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有意报考者如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可拨打咨询电话:0591-87831375、87822088(省公务员局);0591-878091510(省教育厅);0591-87093110(省公安厅)。咨询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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