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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做人的美德

——记“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凡

2019-12-05 14:47:08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5日讯(记者:陈生)“诚实是做人的美德,人无信则不立”。这是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凡对“诚信”二字的诠释,他把诚信执业视如律师所的生命,执业30多年来,他扎扎实实在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信访维稳、扶贫济困献爱心等各类公益性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平正义的法律使命,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和“平安福清”做出贡献。

坚守诚信执业信条,真诚服务始终如一

诚信执业,让翁凡身上闪烁着道德光芒。30多年来,他一直秉承这样的理念,尽职尽责,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将诚信作为当好一名律师的根本。

2001年,江阴新港盐场遭受台风袭击,损失惨重。盐场与保险公司在认定损失时发生分歧,相持不下,盐场方面找到翁凡,欲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因作为重要证据之一的半成品盐已经灭失,若诉之法庭,很可能因缺乏证据而对盐场不利。按规定,翁凡可以按当事人的要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并向当事人收取一万余元的代理费,而调解费用只要1000元。这笔账,翁凡心里当然有数,但诉之法庭对当事人可能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为此,翁凡毫不犹豫选择调解。最后,在他的精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握手言欢,切实维护了盐场方的权益。

类似的事迹不计其数。2011年,翁凡律师获选“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人物”,其诚实守信事迹还于2014年入选福清市实验小学自编的“福清乡土”教材,成为少年学习的榜样。

“从不作虚假宣传,从不向当事人拍胸脯,从不盲目接案”成了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及翁凡的工作信条,全所律师始终如一、真诚服务。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尽显人文关怀之美

近年来,翁凡先后在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以及福州仓山区依法设立两个法律援助站,为外来农民工、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挽回损失数百万元。

作为福清市总工会的常年法律顾问,翁凡在保障企业制度完善的同时,积极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2年初,福清市总工会接到一批劳动者的求助称,福建格瑞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几十名员工的工资,老板不知去向。福清市总工会就如何维护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咨询了翁凡。经分析,翁凡建议52名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手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根据其充分准备的证据材料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为劳动者挽回30多万元的损失,并节省了诉讼成本。

多年来,翁凡一直默默资助近十名困难学生,直至其完成学业。2013年,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被福清市总工会授予“福清市春风助学勤工俭学基地”。在汶川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青海玉树地震、四川雅安地震及福建闽清特大洪涝等重大灾害面前,翁凡总是第一时间组织律师所员工捐款捐物。自2011年以来,他每年坚持组织律师所工会配合市妇联、总工会等部门看望慰问60多户贫困家庭及社区矫正对象,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和慰问金,送去了温暖。

维护公平当作使命,义务普法视为责任

“作为一名党员和律师,面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体,应当义无反顾为他们仗义执言、伸张正义。”翁凡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他的带头下,全所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自成立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0多件。

翁凡认为,作为一名律师,不仅要在当事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予以帮助,还要在平时多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理念。

多年来,翁凡充分利用其在《福清侨乡报》担任法律顾问的优势,与报社合作,开辟“新法解读”“以案释法”和“律师信箱”栏目,向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此外,还组织律师或参与各类志愿活动、法律讲座等,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翁凡还积极协助本地政府部门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2009年4月份起,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受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每周一组织律师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市信访局的信访接待工作,让律师为上访者释疑解惑,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几年来,共接待上访群众1000余人次,解答法律问题1152次,代写法律文书41件,具出法律意见书18件,深受信访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好评。

30多年来,翁凡获得了众多荣誉。但翁凡表示,这些荣誉时刻鞭策自己要巩固社会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心系广大老百姓。他就是这样,用实际行动兑现诺言,以一名优秀律师的品质、情怀、良知和能力,书写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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