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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出台新政策停止对购买商业办公商品房奖励

2018-02-08 16:01:18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2月8日讯(记者:薛雅平)  记者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月7日发出通告,3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对购买商业办公商品房的奖励。

  通告指出,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3月1日起(含2018年3月1日)购买我市辖区内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含SOHO项目)的,市财政不再给予等额契税补贴等购房奖励,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在2016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购买我市辖区内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含SOHO项目)但尚未申请领取奖励的,购房人请于2018年6月1日前至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奖励。

  记者了解到,2016年11月24日,市政府印发的《福清市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从该意见实施之日起,购买我市辖区内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含SOHO项目)的,由市财政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被征收人(指选择全部货币补偿,不含选择部分产权部分货币安置的房屋被征收人)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含SOHO项目,但不包含土地出让时约定为企业自用办公楼的项目)实行购房奖励。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一年内,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的,按照购房总价且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的3%给予购房奖励。村集体使用征地补偿款或10%生产生活留用地货币补偿款(村集体留成部分)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的参照上述办法给予奖励;一年内购买的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用水、用气等收费标准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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