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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福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2017-11-17 14:52:28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1月17日讯(记者:薛雅平)  为持续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市民交通守法意识,11月16日起,市交管部门将在市区范围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其中,11月16日至12月16日为严查严处阶段,之后转为常态化管理。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含无牌)、超标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等,重点整治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届时,警方将于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在保畅通的同时,兼顾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另外,每天9:00—11:00、15:00—17:00、19:00—20:00平峰时段,将在重点路口、路段严查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区域包括小桥街、一拂街(一拂街与小桥街交叉路口至湖滨霞与江滨路交叉路口)路段及沿线路口;清昌大道(清昌大道与永昌路交叉路口至清昌大道与万安路交叉路口)、商展街(商展街与中环路交叉路口至商展街与景观大道交叉路口)路段及沿线路口;东门街(江滨路与东门路交叉路口至原法院路口道路中线东侧)路段及沿线路口;龙江路(糖厂口至龙江路与瑞亭大桥交叉路口)路段及沿线路口;清昌大道(原宏路环岛至清昌大道与福平街交叉路口道路中线北侧)路段及沿线路口;清昌大道(原宏路环岛至清昌大道与福平街交叉路口道路中线南侧)路段及沿线路口;农村派出所辖区镇区主要路段及路口。

  警方表示,此次行动将采取实名包干包片,由骑警动态查处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逆行等显见性违法查处;主要路口实行四个方向布警,无缝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无牌、闯禁行等违法行为。遇到电动自行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于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对被查处的交通违法快递、送餐人员,要求其当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时,联合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整治商家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生产的超标电动车;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严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远离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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