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本埠消息 >> 正文

即日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2016-08-26 15:23:25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滕端钦 实习生 陈舒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8月26日讯(记者:滕端钦 实习生 陈舒)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今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项目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到该中心申请。

  一是个人创业贷款贴息项目。享受对象是在福清创业,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专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标准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信用社区免反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展期或逾期均不贴息;贴息额度内的贷款本金实行到期一次性归还;贴息比例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本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由财政给予据实贴息。申报材料为《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信用社区担保的填写《福州市信用社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社区免费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地证明。

  二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享受条件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数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人员(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专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额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职工总数原则上应不少于20人,达不到上述条件按人均2万元额度给予贴息。此类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申报材料为:税务登记副本;《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五份(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就业证》;职工花名册;当年新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记录;企业工资支付凭证;有关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按国家法定统计报表。

  贴息贷款对象提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初审后,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推荐给指定经办银行。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补贴。一是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我市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毕业生)。补贴条件为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毕业生自今年1月1日起,在我市初次创办独资、合伙或合股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农夫专业单干社等创业实体,或从事个别经营,补贴对象应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且满足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获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最近6个月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照片;以上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创业实体公章。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起,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其二是个人创业场租补贴。享受条件的是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享受标准为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申报材料为《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无社会保障卡的需要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有效《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登记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租用场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租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场地照片。创业者在租用经营场地满一年后,在每月20日后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创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补贴。

  第三类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享受对象为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含个体工商户)。享受条件为在初创三年内新招用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已为其较难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享受标准为招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给予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申报材料为《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就业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原件;招用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缴交社保及失业保险凭证复印件;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有效《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每月20日后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